银行卡遭盗,好朋友竟是“内鬼”

刘子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没想到我把他当好友,他却偷我的银行卡……”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混撒拉砖厂员工周某某说起银行卡被盗一事,心里还气恼不已。
2025年11月30日,大龙潭派出所接到辖区混撒拉砖厂员工周某某报警求助,称其银行卡丢失。
接到报警后,大龙潭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取员工宿舍监控视频,发现该厂员工侯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且侯某某当天早上请假称自己身体不舒服,后再也联系不上。
派出所民辅警随即开展实地走访和视频追踪,发现其在云南省昆明市出现。民警随即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并快速赶到昆明市,在当地警方协助下,于12月5日成功将侯某某抓获。
据侯某某供述,其因沉迷网络赌博,输光积蓄后心生贪念。他与被盗员工周某某关系要好,周某某不会使用银行卡,每次需要用钱时,便委托侯某某协助取款并告知密码。
11月30日早上,侯某某请假谎称自己身体不舒服,待同事都去上班后,潜入周某某宿舍盗取其银行卡,并先后取出1万元,继续用于网络赌博。
12月17日,混撒拉砖厂负责人将两面印有“破案神速,尽显警威”和“接警神速保平安,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大龙潭派出所,对警方高效办案、主动服务企业表示衷心感谢。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仁警提醒】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轻易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验证码、支付密码告知他人,包括亲友或“帮忙操作”的熟人;避免将存有个人信息的手机交他人独立操作,必要时全程监督。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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