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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www.rh.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6-01-28 18:14:55 】 【 来源:仁和长安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28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仁和区委政法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8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仁和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区委政法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履行情况。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迅速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9个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并明确责任与时限,建立清单狠抓落实。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并通过多次委务会、推进会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亲自部署推进,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细化为174条具体措施,构建闭环责任体系。坚持靠前指挥,动态研究解决难点,并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指导修订完善党建、宣传、舆情管理等多项制度,以整改促提升。


  (三)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方面。构建起“领导小组牵头+领导班子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股室联动”的全程嵌入式监督检查工作格局,聚焦重点问题定期跟踪整改进展。对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纠偏,持续传导压力,确保整改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1)学习贯彻不扎实。一是自“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以来,召开全委会、委务会66次,27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占比41%;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有5次未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全委会、委务会等年度重要会议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核心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并专题领会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省市区委近年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意见确保学用结合、落地见效,同时严格落实会议内容审核把关制度,自8月以来,各类会议均按“办公室拟制—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把关”的流程层层推进,强化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回头看”,做好会议纪要制发、记录完善和存档备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统筹推进平安仁和建设有差距。一是2020年8月以来,进京赴省到市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共计119批次119人次,其中进京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82批次82人次,至今未息诉罢访7人;二是2025年9个涉稳信访突出问题群体到市群访14批次173人;三是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精准导致5个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涉稳问题;四是在未收到预警信息的情况下,2024年发生2起到市政府非接待场所上访;五是2021年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安全情况的评价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六是2024年以来,区扫黑办仅由一名辅警承担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七是统筹辖区铁路联防安全稳定工作不力,铁路沿线有1个网口未封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反馈的涉及信访、稳评、预警等方面的问题并建账销号,落实包案化解,确保相关问题实现“有人负责、有效稳控、推动化解、及时改进”的整改目标。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开展3次信访源头治理,化解群众诉求220余件,9个巡察反馈涉访问题稳控到位。约谈5家稳评不精准单位,完成稳评备案93件,做到应评尽评。强化风险排查预警处置,未发生信息倒流。抓实铁路护路联防,推进赔偿协议签订及红线内项目对接实施。落实区扫黑办专班办公要求,协调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1名正式民警入驻,充实区扫黑办办公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深入。一是“雪亮工程”整体覆盖率不足,道中桥、大竹等4个村仅各设3个监控点位;二是“雪亮工程”管理不到位,未制定管理使用办法,5个故障点位至今未解决;三是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不力,2020年8月以来,网格员报送矛盾纠纷类信息仅占总数的6%;四是2021年官房村因村民非法种植罂粟被取消省级“六无”平安村创建资格;五是下属平安建设中心未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未会同社区矫正机构定期对网格员开展培训;六是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效果不佳,大河中学周边摆摊设点反弹突出。


  整改情况:制发《仁和区“雪亮工程”补点建设实施方案》,待资金到位后实施56个监控补点及故障点位检修。出台《仁和区“雪亮工程”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权责流程,提供制度保障。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及时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专班,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排查责任体系,优化网格员报送流程,实现排查全覆盖,今年共受理登记事项220件,全区化解矛盾纠纷869起、成功率99.65%,上报网格事件27746件、办结率99.24%。建立三级巡查机制,组建地面踏查队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托AI图像识别系统实现罂粟排查“天上地下”联动,提升排查质效。靶向整改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短板,制定《仁和区综治中心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制发《关于整治大河中学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召开3次校园周边整治工作部署会,并组建联合执法队开展84次集中巡查,整改问题35个,有效遏制摆摊反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显著改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


  (1)指导推动政法队伍建设不力。一是2020年以来全区政法系统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干警共计38人次,其中区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政法委原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名政法干警受到刑事处罚;二是2020年7月以来,先后收到调整政法单位中层干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请示47人次,委务会仅研究22人次。


  整改情况:动态建立仁和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统计表掌握实时情况,并向问题较多的单位领导反馈情况并提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干部管理规定,将政法各单位(不含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中层干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调整纳入委务会必研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不严。一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施行以来,未按要求对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二是2022年以来未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执法监督;三是2024年区法院存在有关问题;四是区法院干警在办理某公司案件中引发衍生案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极端方式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五是2022年,仁和派出所民警在办案中卡当事人脖子,大河中路派出所民警讯问涉嫌犯罪当事人时多次对其扇耳光。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并研究落实意见,按有关《意见》要求梳理自查并报送了2025年度政治督察情况。牵头督促区法院评查涉法涉诉进京访案件,目前已化解1件、评查7件且均合格。针对2024年区法院存在的有关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区法院办理案件引发衍生上访,经核实该案非其管辖,已对接友邻法院交接,当事人认可。针对仁和派出所干警粗暴对待群众问题,督促分局诫勉相关民警,同时开展执法领域问题整治“回头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对违纪违法“零容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有关改革文件并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台账,定期梳理检查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已牵头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2次,按月报送改革推进情况10次,年度6项改革任务均已完成。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已制定防控体系、警务阵地、智能巡控等方案,督促加大街面巡控力度,同时,对照市级三年行动计划,以“责任制+清单制”明确“四个明确”分工,形成相关调研文章;在重点区域设2个快反点、5个屯警点,规划7条必巡线,结合动态勤务开展高频巡逻,重点时段启动加强型防控及“亥时警务”,筑牢夜间治安防线。区司法局聚焦精准普法开展需求调研,印发2025年普法工作要点及“一月一主题”方案,制发3期普法提示函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多场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企业专项普法,考评9个村法治建设,探索“五诊疗法”法治IP,编制2篇典型案例,打造“仁爱人和”普法品牌;通过官网专栏、APP等发布专题栏目15期、各类案例及宣传内容55件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集中整治”工作用力不足。2025年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对区司法局、仁和公安分局开展督导,“集中整治”问题线索未实现零突破。


  整改情况:已对区司法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开展督导,现已立案侦办2件涉食品安全类案件,“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实现了零突破。持续开展“10+2”行业治乱。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成效不佳。一是在推进“创新‘一核六治’社会治理模式”工作中,“心治”作用发挥不充分,11个心理服务平台年均服务不足3人;二是总结渡口社区和混撒拉村共富样板示范点位经验不到位,推广效果不理想;三是探索“和合善治‘五维矩阵’”工作法改革创新不够,区级综治中心和区法院两个观察点位建设滞后;四是统筹协调政法单位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成效不明显,2020年8月以来,共发生新型网络犯罪案件971起,仅破案113件,损失金额约9158万元,仅挽回损失约240万元。


  整改情况:建立心理人才库,建成未成年人心理服务中心等阵地,并在21所中小学配备28名专职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14场服务1200人次,区人民医院心理咨询门诊接待39人次。紧扣共富试验区建设,党建引领统筹“六治”融合,创新的“一核六治”模式被区委共富办刊出,打造渡口社区“五诊疗法”、混撒拉村“一三五七”工作法等共富样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政法善为”促“和合善治”,探索政法护企“五维矩阵”工作法。督促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加强对新型网络犯罪情况的分析研判和打击力度,全年累计受理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69件,追缴违法所得749余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法学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区法学会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138名会员未参与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申报参与各类论坛征文90篇,仅获奖2篇。


  整改情况:制定《仁和区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平台,安排区法学会会员每周二轮驻接待群众,并有针对性地安排会员参与调解工作。积极组织区法学会会员参加有关论坛征文活动,共报送征文4篇,正在等待评审。组织“双百”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受众群众及师生1300余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一是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先后调整班子成员9人次,均以口头形式分工,未经委务会研究;二是23项现行管理制度、“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系统套餐服务项目均未经委务会研究。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班子分工调整均经委务会审议发文。修订完善委机关制度汇编,“三重一大”事项必上会研究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执行议事规则打折扣。一是2020年委务会审议“疫情防控数据平台系统建设”议题,主要领导第一个发表意见;二是2021年以来,共计6个月未召开委务会、4个季度未召开全委会,12个全委会议题、168个委务会议题,审议时未逐一发表意见;三是2次委务会研究评先评优事宜,当事人未回避;四是2个委务会议题议而不决;五是16次委务会未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与疫情防控数据平台系统建设承建商对原有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备案。逐步完善修改《制度汇编》,强化班子成员对《仁和区委政法委会议制度》和市委政法委近期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系统学习掌握,审议议题时要求班子成员逐一发言、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做好记录存档。修订完善《仁和区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研究审议评先评优议题的当事人回避原则。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避免出现议而不决现象。做好会议“回头看”,会后及时制发纪要、完善记录并存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2020年、2021年未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分析研判制度,未按照要求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未建立新媒体和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四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与委务会套开2次。


  整改情况:及时调整区委政法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严格审核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与委务会方案,杜绝套开;按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体研讨6次且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通过专题报告会、“四川政法大讲堂”丰富学习形式。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按季度研判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形势,并积极参与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或问题。制定出台《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和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并收录入《制度汇编》,印发干部职工实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会议记录不严肃。2021年以来,12次委务会无原始情况记录,6次委务会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内容不相符,3次全委会无会议记录;2024年、2025年全委会委务会记录均使用可拆分记录本。


  整改情况:规范使用会议记录本,并指定干部职工进行规范记录。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后,会议记录、纪要规范可查、内容一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于9月22日完成整改。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牵头,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攀枝花市仁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推动干部职工将报销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机关内部管理存在短板


  (1)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牵头,对委机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加强了培训。已完成有关问题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无依据收取企业工作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清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未及时对涉密人员进行定期复审,涉密人员确定不准确,保密要害部门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不明确;未按规定统一收集保管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涉密人员进行定期复审,已确定委机关涉密人员。由政治部牵头,对委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再次梳理,并做好台账动态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


  (1)组织领导不到位。2020年以来,连续5年未制定党风廉政任务分工文件,2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责任清单,3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进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重要任务分工表》,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修订完善出台《区委政法委党建工作制度》,明确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2025年已在委务会专题研究2次,8月14日召开区委政法委第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专门听取政法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部署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廉政风险防控走过场。一是4个内设机构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连续4年雷同,其中政治部和办公室的防控措施每年一模一样;二是2020年以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未对内设机构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进行审核把关;三是2021年以来均未按规定划分廉政风险点等级;四是2022年至2024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未实行动态管控。


  整改情况: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和个人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清单及风险等级的防控措施,明确办公室、维稳室等内设机构及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等人员风险点与等级,涉人财物、有审批执法权的机构及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均列为高风险。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的学习培训与执行,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法纪学习,增强干部红线与纪律意识。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牵头日常督查,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抽查督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派驻监督缺位。一是日常监督弱化,督促区委政法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工、责任清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未对重点岗位相关人员开展谈心提醒,2020年以来,未发现问题线索;二是监督巡察整改不到位,未发现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2024年50%的委务会派驻纪检组未派人参加(列席);四是廉政档案资料收集、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发出工作提醒函一次,督促制定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已按计划和政治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后续将按计划与其他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重新排查。本轮巡察问题反馈后,组织对区委政法委开展整改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2个,均已督促现场整改;及时派员参加区委政法委委务会、全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会议13次,因工作原因确无法派员到场参加的“三重一大”研究事宜的会议,均按要求向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进行了请假报备,并由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将有关审议议题报送备案;已对区委政法委廉政档案开展一次全面梳理排查工作,补充廉政档案3份,更新廉政档案2份,后续将持续完善确保档案完整详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3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3名班子成员未提出批评意见,5名班子成员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未作表态发言,班子成员相互批评中希望建议类意见占比39%。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并按照工作安排,已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到会指导监督,各班子成员会上直面问题、一针见血、不避重就轻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2022年至2024年班子成员有13人次未讲党课,占比33%;二是2021年有3个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要求,已经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在七一前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期间、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过程中带头宣讲党课,并做好记录备查。落实区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按月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本月委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做到“一月一主题、一主题一方案、一活动一档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一是2024年机关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二是2023年、2024年党支部书记未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的比例分别达78%、53%;三是2020年以来有60人次未参加双报到活动;四是机关党支部在2020年、2023年换届选举中,均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支部委员选举名单及委员分工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项标准”》《党支部工作“十项规范”》的具体要求,规范落实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机制。2025年9月,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开展了全覆盖谈心谈话,并做好登记记录备查。严格落实“三个身边”群众工作要求,加强学习《攀枝花市“三个身边”群众工作机制工作指南》《攀枝花市“三个身边”群众工作机制常见问题解答》,督促指导支部党员按照安排参与“三个身边”群众工作行动。已向区委组织部补报了支部委员选举名单及委员分工资料,并通过委务会、支委会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内容,为2026年4月的支部换届动作奠定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边改边犯。2020年巡察反馈“多报销差旅费”“议而不决”“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到位”等7个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及时清退多报销差旅费,并及时解决了议而不决、谈心谈话等问题。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正在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建章立制滞后。未制定大调解工作个案补助办法;《仁和区委政法委党建工作制度》《仁和区委政法委宣传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未修订完善。


  整改情况:已督促区司法局拟定了“个案补贴办法”(审议稿),并已征求了财政、社工、信访等部门及乡镇(街道)意见后,待后续市级指导意见及有关政策依据准备完善后,将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出台。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审议通过《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法舆论宣传工作制度》《仁和区“雪亮工程”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仁和区综治中心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和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的实施办法》《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的实施办法》《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等工作制度与机制(办法),及时成立了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仁和区委政法委制度汇编(2025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摒弃“整改过关”的侥幸心理,压实整改责任,持之以恒开展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对思想不重视、推进不力的严肃约谈,确保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进整改落地。聚焦本轮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严格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要求,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问责问效,对整改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纳入岗位职责负面清单。


  (三)拓展巡察成果,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依托巡察整改这一重要契机,持续筑牢政法干部队伍作风根基,调动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开拓进取的主观能动性与创新活力,引导干部群体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多元化途径、多样化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战斗力强劲的政法铁军。


  (四)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高度重视最容易在理论学习、作风建设、财务报销、会议管理、保密工作、制度坚守等方面反复问题反弹的实际,要举一反三,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完善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实绩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2906020;邮政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140号;电子邮箱:429697670@qq.com。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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