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发布执行悬赏暨督促自首公告,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以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抓获并查实或使该案件执行到位的,举报人获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被执行人:李庭亮
公民身份证号码:510411198901XXXXXX
执行案号(2023)川0411执62号
执行标的:49492元
住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田坝村红岩组29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以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抓获并查实或使该案件执行到位的,举报人获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悬赏举报电话:0812-2908220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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